1/22/2015

讓臺灣大步邁向「海洋國家」-《海岸管理法》三讀通過

臺灣四面環海,本島海岸線長約1,500多公里,隨著海岸地區的開發,維護自然海岸資源,海岸地區的保護、防護與開發乃當務之急,但臺灣長年來並未有任何較健全的法律因應之。為促進海岸地區土地之合理利用,健全海岸管理,針對國內現有管理癥結,參酌國外管理制度,在2014年六月,行政院通過內政部擬具的《海岸法》草案,同年11月底立法院一讀通過《海岸法》草案初審,在經過專家學者請益、各黨派協商後,《海岸管理法》於2015121日三讀通過。
事實上,海岸管理法的起草至今,可以說經過了1/4世紀。本所邱文彥老師長年為臺灣海岸發聲,在立法院期間更如火如荼的進行協商與催生,讓我們一起分享,《海岸管理法》三讀通過時邱老師於立法院的感言



《海岸管理法》三讀感言   (邱文彥 委員)
謝謝主席。《海岸管理法》從起草至今,經過了四分之一世紀。今天能夠三讀通過,本席十分激動,對於「海洋台灣」也有更多的期待。我首先要謝謝王院長、洪副院長、議事處高明秋處長、鮑夏明小姐和所有議場同仁的協助,以及華德蘭小姐幫我們宣讀這部重要的法案。
本席也要感謝朝野各黨團、吳育昇召委和林淑芬、陳超明、鄭天財、廖國棟等委員的支持,以及相關機關、全國漁會和參加公聽會學者專家們的協助。正如國際上倡議「整合性海岸管理(Integrated Coastal Zone Management, ICZM)」一樣,本席建議未來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》、服貿貨貿,或修憲等重大法案,或可參採我們處理海岸法的模式,利用委員會之外所有可能的時間,邀請各方代表,預先進行版本整合,俟有共識後再提送委員會審議,以回應社會期待。
海岸法是透過劃定「海岸地區」和擬定「整體海岸管理計畫」,保護海岸、防護災害,並建立永續利用的新秩序。我們回應了齊柏林先生在「看見台灣」所發現的問題和美麗灣、蜜月灣、藻礁等海岸破壞的實例,也將本席「海岸管理」專書與教學研究多年的理念,一一入法。新法不但保護自然棲地與人文資產、保全景觀視域、防護海岸災害、維護公共通行和公共使用、保存原住民族傳統聚落與文化,也建置「海岸管理基金」,鼓勵保護和復育工作。

制定《海岸管理法》,是繼《濕地保育法》之後,「國土三法」的第二塊拼圖。本法開啟了「藍色國土」的新視野,海岸不再是我們足跡的終點和發展的籓籬,海洋充滿了無限的希望和機會,期盼全民親近海岸、保護海洋,讓海岸回復豐澤、健康與美麗,讓台灣大步邁向「海洋國家」!
《海岸管理法》三讀感言   (邱文彥 委員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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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立法院影音連結)
by Sophi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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